左拾遗白居易 |
2019-03-08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他与元稹共同倡导了唐代中期的“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又与刘禹锡并称“刘白”,在中国诗歌史上,他是一位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但鲜为人知的是,白居易的第一身份是唐代中期的左拾遗(监察官员)、著名政治家。 尽忠职守 报效国家 白居易生长在“世敦儒业”的书香门第,自幼“聪慧绝人”,“襟怀宏放”。白居易出生六七个月的时候,乳母抱着他在书屏前玩耍,有时指着“无”字和“之”字让他认,他虽口不能言,心已默识。白居易五六岁“便学为诗”,九岁“谙识声韵”,十五六岁“苦节读书”,以至于口舌生疮,手肘生茧。他二十九岁得中进士,三十五岁以优异成绩通过唐宪宗殿试,授盩庢(今周至)县尉。元和二年(807年)十一月,白居易因诗受到唐宪宗赏识,被召入翰林为学士。次年(808年)五月,白居易任左拾遗。 左拾遗是个什么官?唐代行政法典《唐六典》规定,左拾遗设在门下省,序在左散骑常侍、谏议大夫、左补阙之后,意思是国家有遗事,拾而论之,是国家的重要谏官。左拾遗同左补阙共同掌管供奉讽谏,凡发布诏令办理政务,有与时势不相适应、与正道不相符合的,大则当廷上谏,小则封书上奏,并负责向国家推荐贤才良臣。 任左拾遗后,白居易十分珍惜这个报效国家的机会,决心竭尽平生才识,力图做到朝廷得失无不明察,天下利弊无不陈说,有缺漏必规劝,有过失必进谏。 元和三年(808年),淮南节度使王锷以巨款重贿宦官,欲求官位。白居易认为王锷既无“清望”,又无“大功”,德不配位。他向朝廷上谏,王锷勒索民财进奉,为的是取得自己不配获得的官位,倘若顺遂了王锷的意愿,四方藩镇纷纷效法,“百姓何以堪之”。此事因此作罢。 元和四年(809年),唐太宗时著名大臣魏徵的子孙生活贫困,典押了祖先遗留下来的房宅。淄青节度使李师道为收买人心,欲为魏徵子孙赎买住宅。白居易上谏说,魏徵是先朝著名宰相,当年太宗曾经赐宫殿所用建材为他修建正宅,以示特别褒奖,与其他官员的宅第都不一样。魏徵的子孙欲典押,需要的钱也不多,应该由朝廷为其赎买,而不能让李师道掠此美名。于是,宪宗诏命用国库钱赎回并禁止其质卖。 元和五年(810年)正月,东台(御史台在东都洛阳的分支机构)监察御史元稹从东京洛阳返回长安,途中在敷水驿站留宿,刚刚住下,专横跋扈的宦官刘士元“破驿门呼骂而入,以马鞭击伤稹面”。回京后,刘士元竟恶人先告状,致使元稹遭贬。白居易与元稹同年登制举,深知元稹人品忠直,屡次上疏,认为不可将元稹降职,并详细陈述了理由:其一是元稹自任御史以来,纠举不避权贵,自然也得罪了一些势家,倘若元稹被降职,谁还能为履行“疾恶绳愆”的职责挺身而出。其二是元稹与宦官刘士元的纠纷,罪在刘士元的骄横无礼,现在“中官有罪,未闻处置;御史无过,却先贬官”,恐怕以后中官出使肆意施暴,朝廷命官受了凌辱却不敢言说。其三是元稹曾弹奏严砺、韩皋等方镇守臣,因此“天下方镇,皆怒元稹守官”,将他贬官江陵,便是将他送与方镇,以后就难以监督方镇的举动了。 作为左拾遗,白居易尽忠职守,不计风险,屡次疏谏,对安史之乱以后,唐朝面临的诸多困境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批判,思想深刻,忠勇可嘉。 关怀现实 以诗进谏 “意气骄满路,鞍马光照尘。借问何为者,人称是内臣。朱绂皆大夫,紫绶悉将军。夸赴军中宴,走马去如云。”这是白居易的组诗作品《秦中吟十首》中《轻肥》的前四联,它形象揭露了宦官的骄横和奢侈生活,典型地反映了白居易作为一位诗人谏官以诗进谏的鲜明特色和优势。 白居易文辞丰富艳丽,尤精于做诗。他以诗歌讽谏,针砭时弊,受到有识之士的赞赏,并往往流传到宫中。白居易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宪宗即位初始,君明臣贤,屡降诏书,询问民间疾苦。此时,白居易恰好被提拔入翰林院,每月领取书写奏疏的纸张,他的谏疏多以救济百姓疾苦、弥补政务缺漏为宗旨,而那些难于明言的,便写成诗歌,以这种独特的方式尽量上达朝廷,以助治理国事,尽到谏官职责。 正如白居易对元稹所讲的:“凡闻仆《贺雨》诗,众口籍籍,以为非宜矣;闻仆《哭孔戡》诗,众面脉脉,尽不悦矣;闻《秦中吟》,则权豪贵近者,相目而变色矣;闻《登乐游园》寄足下诗,则执政柄者扼腕矣;闻《宿紫阁村》诗,则握军要者切齿矣!” “皇帝嗣宝历,元和三年冬。自冬及春暮,不雨旱爞爞。上心念下民,惧岁成灾凶……”这是白居易的《贺雨》。元和三年冬到元和四年春,天大旱无雨,宪宗因此欲降德音,白居易与大臣李绛上书建议“蠲租税,出宫人,绝进奉,禁掠卖”,宪宗都采纳了,结果真的下了一场大雨。白居易感激宪宗的虚怀纳谏,欣然作了此诗,并希望“君以明为圣,臣以直为忠。敢贺有其始,亦愿有其终。” 《哭孔戡》歌颂孔子的第三十八世孙孔戡“贤者为生民”的气节。《登乐游园望》则巧妙讽刺了小人得志、志士沉沦的奢靡景象。《宿紫阁村》生动揭露了禁军欺压百姓、为所欲为的丑恶行径。 自任左拾遗以来,凡遇事或有感又可用比兴来寄寓褒贬的,白居易皆因事立题,自题为《新乐府》,共一百五十首,称为讽喻诗。白居易集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和著名谏官于一身,创造性恢复和传承了《诗经》的传统,成为了以诗谏言的懿范。 “知吾罪吾,率以诗也”,白居易当初被提拔入翰林院,以诗为谏竭力报效国家,但也因诗开罪势家,以致流离转徙江湖。 长庆二年(822年),白居易被贬为杭州刺史。作为谏官、士大夫,白居易“志在兼济”,在杭州任职期间,他见杭州有六口古井年久失修,便下大力主持疏浚,有效改善了居民的用水条件。当时,杭州一带旱灾比较严重,但是当地人却不知利用西湖水灌溉农田。他到任后力排众议,修筑堤坝水闸,增加湖水容量,解决了杭州附近数十万亩农田的灌溉问题。他还加强对西湖的日常管理,规定水闸和斗门在不灌溉农田时,要及时封闭,有漏水的地方要及时修补。离任前,他还特意留下一笔资金作为治理西湖的周转金,并刻石《钱塘湖石记》,将治理湖水的过程和做法明示后人,对西湖的治理产生了长远的影响。今天的西湖仍有一条“白沙堤”,两岸杨柳婆娑,是西湖的著名景点,后人为了纪念白居易,亲切地称之为“白公堤”。宝历元年(825年),白居易迁转为苏州刺史。在苏州刺史任内,他继续兴修水利,开凿了一条长七里的山塘河,并在河北修建道路,便利了苏州的水陆交通。 白居易一生信奉“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哲学。当时的宫禁官署、道观寺庙、驿站旅舍的墙壁上,到处题写着他的诗;从王侯公卿到童仆奴婢,人人口中吟诵着他的诗;学童们诵习的都是“白乐天、元微之诗”(乐天是白居易的字,微之是元稹的字)。人们还将他的诗缮写刻印,在街市上叫卖。更有甚者盗取他的姓名,将不是白居易的诗系在他的名下,真假杂糅,无可奈何。元稹感叹地说,从有诗文创作以来,还没有这样广为流传的。可以说,白居易因诗流芳百代。但同时,白居易也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他起步于翰林学士,建功于左拾遗,后来几经起伏,官至刑部侍郎,封晋阳县男,对唐代中期的政治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白居易去世后,唐宣宗追思不已,写诗悼念他:“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旧唐书》《新唐书》分别为他作传,《资治通鉴》也以大量的笔墨在十多处地方记载了他的事迹,特别是浓墨重彩地记载了他作为“左拾遗”的谏言故事。可以说,白居易在诗人的身份外,又以政治家、监察官员永载史册。(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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