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科技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 |
2017-04-11 |
各有关学院及相关单位: 我校2016年科技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成果统计工作并提交校科研院,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本年度的科技成果奖励按照“关于印发《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科技奖励办法(自然科学类)》等的通知”(贵大发〔2015〕24号)文件(附件一)相关规定执行,统计范围为2016年内被SCI、EI、ISTP收录、正式发表在《Nature》、《Science》及其子刊或一级学报的论文;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二、请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奖励的论文及著作信息录入我校“科技网络管理系统”(http://210.40.3.226/kjweb/),并完成审核、提交工作。 三、此次奖励申报截至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17:00,因漏报、错报、未提交审核等个人原因或所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的成果将自动视为放弃申报,且一律不予补报。 四、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和提交材料时注意事项: 1、对于系统中不符合以下条件的,科研院将视为无效成果,请各单位管理员认真审核:系统的录入工作必须由成果完成人中的第一位本校教职工作者或通讯作者完成;论文的英文题目栏必须正确填写;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 2、发表在《Nature》、《Science》及其子刊或一级学报的论文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统计(其中发表在《Nature》、《Science》及其子刊的论文请在备注栏标注),并按照科研院提供的模板格式(附件三)进行提交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提交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清单(其中纸质版须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论文期刊首页、目录和论文首页(其中审核人须在期刊首页签字是否原件已审核)。一级学报的期刊目录按照“关于公布《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中文一级学术期刊目录》(2015)的通知”(贵大研〔2015〕11号)文件(附件二)规定执行。 3、若发表在《Nature》、《Science》及其子刊或一级学报的论文同时被SCI收录,则只能申报一次奖励,请通知申报者可按照就高原则进行申报。(例如:2016年发表的一级学报论文同时为SCI收录论文,若论文作者申报了一级学报奖励,则不再给予其他奖励) 4、著作奖励申报须提供著作原件一本,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上交科研院,未交原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申报。 5、知识产权奖励申报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原件后,统一向科研院知识产权办提交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注:所有知识产权的发布时间应在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授权专利由科研院知识产权办负责统计)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论文、著作联系人:张晓培、王丽华 88292187(305室) 知识产权联系人:范文果 88292395(303室) 附件一:关于印发《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科技奖励办法(自然科学类)》等的通知.zip 附件二:关于公布《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中文一级学术期刊目录》(2015)的通知.zip
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4月11日 |